面向全国招募加盟商及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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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金推软件的认可和支持,信任是合作的基础,这是我们一直强调的核心价值观。

金推软件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已经成长为在微信第三方平台中拥有较高知名度和用户数量的第三方平台。为了能使更多的用户享受神硕提供的高品质的微信营销产品和服务,目前我们正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发展代理伙伴。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区域和行业代理商作为稳定的合作伙伴来承担销售业务,建立金推的营销战略合作伙伴体系,共同投身于微信营销的事业。

金推软件通过市场与技术支持、各种媒体宣传、促销活动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为金推的代理商提供及时的、量身定做的高效特色服务及全面支持。

无论您在何方,不管您有多远,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我们都欢迎您成为我们的一员,金推软件希望每个人都能通过神硕实现价值,正像微信公众平台提出的一样:“服务创造价值,信息成就未来!”我们将与您始终保持零距离的接触,提供零距离的服务。欢迎全国各地、各广告商、渠道代理商踊跃加盟,金推对有意成为合作伙伴的朋友致以诚挚的谢意,感谢您对金推软件的支持和信任。




经销商/代理管理制度(正式版)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自2014年11月1日起,公司正式执行授权经销商分管代理的两级营销管理模式,本制度就经销商/代理管理相关事项作出规定细则。

第二条 目的

本制度规定公司授权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与代理权限、运作、考核及业务管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经销商/代理之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赢发展。

第三条 管理原则

1)谨慎性原则

公司本着对经销商、代理负责的态度,各经销商和代理在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规定的各项流程与规定,不可违规操作,以此引起的后果由代理自行承担。

2)价格统一原则

对外销售价格统一,经销商、代理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价格变动以公司正式发文通知为准。

3)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4)双方共赢原则

公司的目标是与经销商/代理共赢,共同发展。

第四条 授权经销商的授权期限为一年,当年如销售业绩良好,可继续代理,无加盟费。

第五条  2014年11月1日起,经销商的申请

1)基本要求

l  应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和商业信誉,旨在微商服务行业长期发展;

l  各经销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

l  专职经营金推系列软件;

l  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l  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公司产品市场拓展开。

2)提供公司规定的各项材料(其中必须上传身份证照片-正反面及手持身份证照片,照片不可打码),经审查合格;

3)拥有不少于5人的实体团队,及经营场所,用于产品销售、代理管理与产品售后工作。团队成员必须提供公司规定的各项材料(其中必须上传身份证照片-正反面及手持身份证照片,照片不可打码;联系方式等);

3)拥有网络团队。团队成员必须提供公司规定的各项材料(其中必须上传身份证照片-正反面及手持身份证照片,照片不可打码;联系方式等);

4)软件销售量累计达到200套;

5)按总部要求支付预付款(如有变动,以总部通知公告为准)。

第六条  2014年11月1日起,代理的申请

1)基本要求

l  应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和商业信誉,旨在微商服务行业长期发展;

l  各代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

l  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l  必须具有网络销售经验,有能力在短期内将公司产品市场拓展开;

l  对金推软件有一定的了解(金推软件客户优先)。

2)提供公司规定的各项材料(其中必须上传身份证照片-正反面及手持身份证照片,照片不可打码,代理本人支付宝帐号),经审查合格。



第二部分 经销商的权利、义务及考核


第七条 经销商除享受《销售代理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外,还享受以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待遇。

第八条 自2014年11月1日起,现有代理将统一规划,归所属经销商管理。对于向总部申请代理的人员,总部将不再分配分店号,而是委托给经销商进行代理审核。

第九条 总部授予经销商拥有指定产品的使用审核权限(经销商及其旗下代理的客户)。

第十条 经销商本身销售额的提成分配:总部考虑到经销商的团队建设需要,10%用作实体团队建设及团队运营。

第十一条 经销商可以向总部推荐所属代理,晋级成为经销商,但必须按照总部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并通过总部审核。

第十二条 公司执行经销商分管代理的两级代理管理模式。经销商只允许设立代理,不得向下延伸层级代理。

第十三条 经销商有责任和义务管理好自己的销售团队,销售团队出现任何违规言行或损害总部名誉利益的言行,经销商将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 经销商的销售额考核:保证稳定的销售业绩。

释义:保证稳定的销售业绩,销售比连续三个月远低于同行(经销商团队平均销售比)销售比,经销商将向总部提供书面材料说明原因。新加盟商有3个月的实习期过渡期,不计考核。

第十五条 经销商的团队管理考核:保证团队的稳定性—人员稳定性及个人销售额稳定性。

第十六条 对于成功申请成为公司经销商的代理,公司将统一提供其到公司总部学习、培训的机会。

第十七条 每成功推荐一名代理成为经销商后,总部将给予经销商预付款奖励。

第十八条 自2014年11月1日起,总部执行经销商支付预付款管理模式。

l  所有经销商需向总部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统一支付宝转账。

注:此金额即为经销商销售软件后支付给总部的款项,总部将在软件销售后逐一扣除、直至扣完。

l  折合软件款≦2000元时,经销商应及时补交预付款,补交预付款金额≧20000元。



第三部分 经销商旗下代理管理


第十九条 经销商所属代理

1)基本条件

l  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

l  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公司产品市场拓展开。

2)提供公司规定的各项材料(其中必须上传身份证照片-正反面及手持身份证照片,照片不可打码),经审查合格。

第二十条  新加入代理由经销商审核录入客户查询系统后,通过备案后,不可跳组;

第二十一条 代理的提成分配比例如下:本提成只适用于网路代理。实体团队提成,经销商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例如:当地基本工资+销售提成=员工工资 。

第二十二条 代理晋级为经销商的条件 

参照第一部分,第五条。

1)必要条件

l  累计软件销售数量≧200套;

l  所属经销商向总部推荐;

l  提供公司规定的各项材料(其中必须上传身份证照片-正反面及手持身份证照片,照片不可打码),经审查合格;

l  缴纳金推产品经销商资格加盟费20000元,本款项不抵扣销售分成、不退还;

l  向总部交纳不少于20000元的销售预付款,此金额即为经销商销售软件后支付给总部的款项,总部将在软件销售后逐一扣除、直至扣完。

       2)晋级流程:代理申请    ➜   经销商向总部推荐     ➜  提交材料至总部   ➜   总部材料审核通过,实体店面验收    ➜    向支付20000元加盟费用及相应预付款    ➜       与经销商签订合同并颁发授权证书

对于销售数量未达200套的代理,也可以向申请经销商资格。

1)必要条件

l  上级经销商向总部推荐;

l  提供公司规定的各项材料(其中必须上传身份证照片-正反面及手持身份证照片,照片不可打码),经审查合格;

l  缴纳金推产品经销商资格加盟费30000元,本款项不抵扣销售分成、不退还;

l  向总部交纳不少于20000元的销售预付款,此金额即为经销商销售软件后支付给总部的款项,总部将在软件销售后逐一扣除、直至扣完。

        2)晋级流程:代理申请    ➜   经销商向总部推荐    ➜   提交材料至总部   ➜   总部材料审核通过 ,实体店面验收   ➜   向总部支付30000元加盟费及预付款    ➜     与经销商签订合同并颁发授权证书



第四部分 代理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总部将设立专岗,负责经销商及其代理的行政事宜管理,主要负责:分配、备案、存档,经销商与代理的销售反馈、记录,预付款管理等事宜;

第二十四条 公司客户/潜在客户可在金推官方网站上查询所有经销商及代理的资质。

第二十五条  2014年11月1日起,公司将所有代理与意向代理实行全面管理。

1)所有经销商进入经销商微信群;

2)公司将放开新代理的招收渠道与范围,意向成为代理的个人/团队,统一管理。



第五部分 违规处罚


第二十六条 各代理在经营过程中,对公司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公司产品信誉言行时,视情节轻重,公司将对其进行提成政策降级处理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第二十七条 总部收到客户投诉(如投诉代理将其拉黑、付款后代理不理、软件功能与代理描述不符等)超过3次/月(包括对经销商的投诉及对其代理的投诉),经总部核实后,总部将停止其软件审核权限,直至取消其代理的资格。

第二十八条 客户投诉或者总部发现经销商发布的公司产品描述中,含有与实际不符、夸大软件功能的信息,误导客户者,一经发现取消其代理资格。如代理被发现此行为,则取消其代理资格,其所属经销商将停止销售工作进行整顿。

第二十九条 若经销商产品售价与总部规定统一售价不符,则惩罚经销商缴纳相应罚款,每例罚款金额=1000元/例,否则取消其代理资格,再经发现,则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

第三十条 未按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制度开展工作的,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罚款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第三十一条 销售金推同行业其他产品的代理,公司默认其主动放弃金推产品代理权,总部将直接取消其合法代理权。



第六部分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作为销售代理合同之附件,与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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